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

散布謠言2


今年7月22日,一網民在“百度貼吧-顯卡吧”回復一“奧運如果被恐怖了怎麼辦”的帖子時發布爆炸恐怖信息。經網警部門調查核實,發帖網民真實身份為朱某某,男,17歲,嘉興市南湖區人。據朱某某交代,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原因,是想在網上發洩一下,引起其他網民的關注。考慮到朱某某為未滿18周歲,7月23日,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分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。

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指出,由於互聯網信息傳播具有快速性、發散性的特點,虛假恐怖信息一旦在網上出現,能在短時間內形成大範圍傳播,極易引發社會恐慌,具有十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。

北京奧運會開幕在即,各地公安機關網絡警察部門將繼續加大網上巡查力度,一旦發現有人在網上散佈編造恐怖謠言,特別是在網上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行為的,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。同時,網警部門告誡廣大網民,要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,規範自己的網上行為,不要在網上散佈自認為的“戲言戲語”,更不要認為互聯網是“虛擬的”,在網上為所欲為,只要違反了法律,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。 (來源:浙江日報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